申报开始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09-06 23:59:59
申报地址: 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
各镇街、平台和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深化推进“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加快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次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总体目标
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精益制造、集成优化、创新引领能力要求,征集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梯次培育项目,择优遴选一批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加强对培育项目和试点企业建设指导,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建设。
02 基本条件及建设要求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申报项目应在省内建设实施。要求企业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未发生安全、质量或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企业信用核查结果为准,申报未来工厂试点企业信用要求良好以上,申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企业信用要求良好以上)。
(二)数字化车间建设要求及培育项目征集条件。数字化车间要求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具体请参照《数字化车间通用技术要求》(GB/T 37393-2019)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1-2级要求。在建和建成项目均可申报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10月底前可建成投产,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2年以后完成建设。要求建成前三年内的软硬件总投资(包括企业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和其他技术咨询与服务费,不包含土建和厂房投资,下同)不低于2000万元,山区26县原则上不低于1500万元。
(三)智能工厂建设要求及培育项目征集条件。智能工厂要求在数字化车间的基础上,通过系统集成、数据互通、人机交互、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优化等手段,实现对多个数字化车间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生产。具体请参照国家标准《智能工厂通用技术要求》(GB/T 41255-2022)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2-3级要求。在建和建成项目均可申报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10月底前可建成投产,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2年以后完成建设。要求建成前三年内的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山区26县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
(四)未来工厂建设要求及试点企业申报条件。未来工厂应在满足智能工厂的能力要求上,围绕企业未来发展战略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目标,按照“五化四型十场景”的理念、方法和能力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精益化管理、绿色化制造、高端化产品、智慧供应链、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模型化发展等场景建设应用(分为必选场景和可选场景,具体要求见附件2)。具体请参照《“未来工厂”建设导则》(DB33/T 1388-2024)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3-4级要求。未来工厂试点应以正在实施的新建或扩建项目为主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建成前三年内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山区26县不低于6000万元。
(五)对标建设及成效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智能制造基础,选择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未来工厂作为建设目标进行申报。项目建成后应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预期成效。未来工厂建成后应在关键技术装备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在业态模式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对外赋能路径探索等方面形成特色成果,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并同意对外宣传展示、参观考察和复制推广。
03 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9月6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进行申请,填报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同时根据建设方案和预期建设目标完成“未来工厂”在线分级自评估,将附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1139918@qq.com。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联系电话:82705233。
建设要求事项咨询:
徐羽贞,0571-86095218
郭 庆,13567112441
鲁 竞,18358134890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
蔡国栋,17788578911
戴王燕,17826806745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梯次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汇总表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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