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开始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06-28 23:59:59
申报地址: 萧山区金城路25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1102办公室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萧政办发[2023]97号)及《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萧强区办〔2024〕1号)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范围及原则
萧山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在“品字标”品牌、知识产权示范、重点商标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解决重大社会和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
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02 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萧山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制造业上一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达到A档;
(三)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两年,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和农业相关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四)近三年(含申报当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严重质量不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直接控股企业(组织)均要符合2-4项基本条件。
03 申报材料
(一)《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申报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GB/Z 19579 附录 B,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应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四)导入工作总结。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以及首席质量管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认为应该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六)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期后,区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第(五)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组织可自行根据需要提供6分钟左右的展示视频。
04 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杭州市萧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办)将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二)各申报组织需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各申报组织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及《2024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附件2)、《2024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报区评审办。
(四)申报截止期为2024年6月28日。申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材料。
(五)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第4项列举的任一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区评审办。
区评审办地址:萧山区金城路25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1102办公室,联系人:杜树兴、朱冉,联系电话:83899151、83899130。
附件:
1.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2024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
3.2024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
4.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萧政办发[2023]97号)
5.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萧强区办〔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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