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开始时间:2023-12-13 00:00:00
申报截止时间:2023-12-15 23:59:59
申报地址: 请将相关材料递交到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局703办公室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支撑建设具有全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行动方案》、《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要求,现决定开展科创孵化载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科创孵化载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行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三)孵化器内机构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2人。
(四)孵化器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孵化方向原则上不超过2个),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
(五)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其中75%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
(六)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能够向入驻企业提供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
(七)具备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和退出机制。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科创孵化载体备案登记表》(附件2)及相应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递交到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局7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395858061@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要求提交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三、其他事项
不明事项可联系创新创业局孙家淦82835892。
附件下载: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