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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遴选开始

131次阅读2023-12-14

申报开始时间:2023-12-13 17:00:00

申报截止时间:2023-12-30 00:00:00

申报地址: 将评审所需的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至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局703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招引一批产业领域聚焦、专业能力凸显、示范效应明显的科创孵化载体,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根据《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行动方案》、《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要求,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新招引科创孵化载体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优质投资机构作为运营主体建设科创孵化载体;

2、依托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运营主体建设科创孵化载体;

3、海外离岸孵化器作为运营主体建设科创孵化载体;


二、申请材料

1、顶尖投资机构作为运营主体建设科创孵化载体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运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材料;

②运营单位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案例1个以上,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C级及以上;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运营案例,且完成上一年度火炬统计报告;

③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孵化企业获得1000万元以上融资案例2家以上;

2、依托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运营主体建设科创孵化载体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运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材料;

②依托新型研发机构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资质或重点实验室资质材料;

③依托新型研发机构相关先进技术成果孵化案例2项以上;

3、海外离岸孵化器作为运营主体建设科创孵化载体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运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材料;

②运营单位拥有海外离岸孵化器的孵化载体的证明材料;

③运营单位依托海外离岸孵化器完成海外直接孵化案例或海外项目成功招引国内落地案例2项以上;

请申报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评审所需的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至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局703办公室。


三、评审流程

1、初步审核:萧山开发区创新创业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孵化运营主体单位推送至最终答辩评审。进入答辩评审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答辩ppt发送至5191177@qq.com邮箱。

2、答辩评审:申报单位现场进行10分钟陈述和5分钟答辩,展示运营主体服务特色,核心优势、孵化成效及未来规划,并根据自身优势选取“专业化、资本化、国际化、品牌化”其中一维度进行深入阐述。(答辩时间初步定在在一月中旬,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时间安排

本次遴选时间为2023年12月下旬—1月中旬,请各申报单位妥善安排申报和评审时间。该事项的申报采用常年受理,原则上每年1月和6月各集中评审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不明事项可联系创新创业局蒋琰13777455879。


附件下载: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