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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萧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

239次阅读2023-11-09

申报开始时间:2023-02-10 00:00:00

申报截止时间:2023-11-30 23:59:59

申报地址:

各平台、镇街(场),有关企业:

为做大做强企业研发机构集群,助推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和《杭州市萧山区打造科创新高地六大专项行动实施计划(2021-2025)》文件精神,力争实现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动态清零,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动态清零,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现决定开展萧山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依托单位属我区统计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建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无需提交资料,直接纳入备案名单。


二、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或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研发经费实行单独建账核算,上年度研发投入一般不低于50万元。

3、有一支较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机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4、具有相对独立的科研场地和科研设备。

5、企业诚信经营,发展良好。


三、备案方式

1、企业申报。企业通过萧山区科技创新全过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115.238.84.53:36789/ccphangzhou/loginByXiaoshan.html)进行网上备案,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区县项目--萧山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模块填写《萧山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表》,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上传内容为: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表扫描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上年度及申报前一个月财务报表。企业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备案企业认真如实进行网络数据填报。

2、属地审核。各平台、镇街要对属地企业提交的材料在线进行审核,并通知企业完成网上补充完善材料。平台、镇街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9日,请各属地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高新产业科:82898522;

项目受理办:82898517;

系统咨询:85151402。


附件:

萧山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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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