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申报中心 > 最新公示

@在萧青年职工家长,青年托育券开始发放,最高每月1000元

172次阅读2025-02-06

申报开始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地址:

为减轻在萧青年职工育儿负担,优化在萧青年职工生活供给,萧山区为在萧青年职工发放子女入托补助,可在萧山区普惠性托育机构使用,具体申领操作流程如下:

申领对象

子女入托补助政策按照自主申领的原则组织实施,申领对象须为入托婴幼儿法定监护人,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领人为萧山区户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申领托育券前一年内已在萧用人单位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

2.入托子女年龄限制为入幼儿园小班条件前(不超过4周岁);

3.自2025年1月1日起,子女入托萧山区内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不含幼儿园托育部),每个自然月全日托(不少于8小时)或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满15天的(满15天但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申报程序

托育券原则上通过网上渠道申领。具体步骤如下:

1.托育券领取资格审核。申请人可在“浙里办”APP-“善育在杭”-“托育券”应用中,点击“萧山托育券”,按页面提示填写婴幼儿身份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新增本年度托育券领取资格申请,申请时需保证申请人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领取资格当年有效,次年1月开始须重新申请。

2.托育券申领。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我的托育券卡包”-“领券中心”按月领取当月托育券,本年度后续托育券可在每月1日起进行领取。

3.托育券核销。申请人可以凭当月托育券在月底前到萧山区内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不含幼儿园托育部)使用。机构相关负责人通过“浙里办”APP扫码核销个人托育券,核销记录为补助申领凭证。

4.补助资金申报。每年7月申请人可申报当年1-6月的托育券补助,次年1月可申报上年7月-12月的托育券补助。申请人进入“我的托育券补助”模块,点击“新增补助申请”,选择符合补助条件的托育券后提交补助申请。系统会根据该周期托育券核销记录和婴幼儿的实际入托情况,自动筛选可补助的托育券。申请人可核对入托时间及补助金额。

5.补助资金审核。区卫生健康局安排专人登录杭州市善育在杭婴育数字化系统对补助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补助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也应告知申请人原因。

6.补助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将审核确认的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7.补助发放。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兑现。托育券补助资金原则上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申请人的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内(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

以上同一子女同一时段只对应“一次”托育券领取资格,以先申领完成为准。如网上申领渠道有变更,届时将另行通知。申请人应依法、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因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补助资金损失的,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追缴收回补助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申报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近一年内社保证明;

2.入托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

1.本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

2.2025年1月1日至3月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参照本细则实行。

3.本细则与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到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调整的,本细则同步作相应调整。

4.本细则由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